继廉价屋、中廉价屋在2016年获得豁免门牌税后,槟州首长林冠英再宣布,州政府将给予其他类型的房屋6%的门牌税折扣!
林冠英表示,在豁免廉价屋、中廉价屋门牌税后,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厅将承担相关的1409万令吉。
“我在这里宣布,州政府将给予其他类型的房屋6%的门牌税折扣。有关优惠将使槟岛区居民省却1182万9732令吉70仙,威省居民省掉990万7892令吉。”
他续称,给予非廉价屋及中廉价屋外的房屋6%门牌税折扣,将使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少收2174万令吉。
“在廉价屋、中廉价屋免门牌税后,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厅将承担相关的1409万令吉,加上吸纳1936万令吉的消费税后,意味
两个地方政府明年需要承担3345万令吉。”
林冠英续称,在联邦政府于2015年4月实施6%的消费税后,州政府十分关心低收入户的情况。
“作为以民为本的政府,我们深刻了解人民的感受,所以在2016年我们免掉了廉价屋、中廉价屋及村屋的门牌税。”
他指出,有关免门牌税的政策将在2017年延续下去,这将使廉价屋、中廉价屋以及村屋业主一次性省掉了1409万3705
令吉78仙,当中,槟岛市政厅占805万8628令吉78仙,而威省市政局则占603万5077令吉。
他说,除了免掉1409万3705令吉78仙的门牌税外,州政府也被迫承担每年高达4620万令吉的消费税。
“州政府经指示两个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自行吸纳总共1936万令吉的消费税,让人民喘一口气。2017年,有关政策也将继续持续,换言之,槟州人民将在这一年因为不必缴交消费税而省掉1936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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