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今日颁发“延长土地租赁地契期限”批准信予52名申请者,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希望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间接帮助人民在当前不确定和充满挑战的经济形势下,增加各自资产的价值。
他说,意识到当今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槟州政府在今年6月20日的会议上,批准了延长土地租赁地契(Leasehold)期限和土地溢价(Premium)折扣的政策。
他冀望州政府所提供的租赁土地溢价的折扣,能够间接惠及整个槟州人民,减轻他们的负担。
他表示,当局从今年初至6月为止,已全数批准了52宗申请。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具有租赁资格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在租赁期届满前申请延长或继续现有租赁期。
“然而,对于已逾期并已归还给州政府的土地,所有权文件中的最后一个土地所有者,可以申请重新拥有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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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租赁期限有不同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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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指出,所剩余的土地租赁期限,其折扣率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土地租赁剩余期限超过两年、两年内的租赁以及已经到期的租赁,溢价折扣率是不同的。
他指出,对于属于农业用地或作为住宅用途的土地,有关个人申请只要是租赁期限仍在有效期内,即超过2年,均可享受90%的溢价折扣率。
“如果租赁期限为两年内,申请人将享受 88% 的溢价折扣;如果租赁期满,申请人仍可享受 80% 的溢价折扣。”
至于非个人申请,其剩余土地租赁期限超过两年,可享受高达 88% 的溢价折扣;而两年内租赁期限则可享受 86% 的折扣,至于已到期者,溢价折扣为 78%。
对于作为商业用途的土地,有关个人或非个人申请,只要是租赁期限仍在有效期内,即超过2年,均可享受80%的溢价折扣率。
“如果租赁期限为两年内,申请人将享受 78% 的溢价折扣;如果租赁期满,申请人仍可享受 70% 的溢价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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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申请延长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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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持有土地租赁地契的民众,不必等到99年或是60年租赁期届满才申请,可随时可以提出申请。
他亦补充,若原本是60年的住宅用途土地租赁期,将获得延长至99年。至于工业用途的土地租赁期限,皆一律为60年。
出席领取有关批准信的申请者共有22位,分别来自东北县、威中及威南县。
出席者包括: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委员会主席方美铼、槟州社会发展、福利及非伊斯兰教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秀琴、槟州青年、体育及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魏子森、 槟州土地及矿物局主任菲扎卡玛鲁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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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翁懿娴
摄影:邵家恩
影音:Alissala Th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