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祥敬:改种其他农作物 园主需寻求市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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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席部长特别协调官魏祥敬指出,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有意在本身园地砍伐原有树木,以改种其他农作物的小园主,必须事先获得市政厅批准。

“近年来由于树胶价格低迷不振,榴莲则因在国内外市场上大受欢迎而节节上升,槟岛西南县不少小园主因此将胶树砍伐掉,或者清里原本荒废的农地改种榴莲。”

“传统上,小园主们只知会农业局,并申请各种翻种津贴,而不知必须同时取得市政厅的批准,结果最近有一些小园主接到市政厅的公函,被下令立即停止有关的翻种计划,否则将面对法律的制裁。”魏祥敬是今日发文告这么说。

“让小园主感到委屈和不解的是,他们的翻种计划不但已经获得农业局的批准,该局甚至还给予各种翻种津贴后,却被市政厅指他们的行动违法。”

“他们之前在胶价暴涨,榴莲价趋软,因而砍去榴莲树改种胶树时,并未面对这种问题。”

“无论如何,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0A条款(1),任何动土计划在进行之前,必须获得地方当局,在槟州是指市政厅的批准,而70A条款(18)则阐明“动土”的定义包括挖掘、平整、用任何材料掩埋土地、植桩、建筑地基或砍伐树木。”

“据了解,市政厅在近年来比较频密的执法,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槟城民众的环保意识大幅度提高,向当局做出的有关举报也跟着增多;以及二,市政厅采用先进的无人机定期升空监视,加上新科技软体的协助,可以快速、有效及准确的鉴定出动土位置,即Lot号和地主资料。”

因此,若要顺利进行翻种计划,有意在本身园地砍伐或清除原有树木,以改种其他农作物的小园主,今后应向市政厅提出申请,槟岛市政厅有关部门电话是042775033或042592020(市政厅主线),其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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