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条王”违例张挂布条而遭槟岛市政局人员依法拆除,但“布条王”却将责任推卸给市政局官员,槟岛市政局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耶宗要求“布条王”勿玩弄政治,若作出指控就得提出证据。
槟岛市政局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耶宗于11月6日召开记者会澄清,“布条王”公司违例在西方路、州元首府路及西贝莱恩斯路张挂布条,未获市政局批准却把错误推卸给市政局,若“布条王”要作出指控就提出证据。
他说,“布条王”别把错误推卸给市政局,因为要申请张挂布条也需要根据程序,市政局也不只是处理“布条王”一家公司的申请而已。
他指出,11月4日早上10时,“布条王”公司通过拨电及传送电邮向市政局提出张挂布条横幅的申请文件,横幅数量、地点等相关资料,但根据一般处理程序,市政局会在24小时内完成批准,相比之下槟岛市政局比其他地方政府的效率更快。
他指出,即使市局收到申请的抵押金,并不表示市政局已批准对方张挂布条,因为在没获得市政局批准下就挂上布条,市政局就必须依据条例执法,把布条横幅拆下。
他说,市局在2012年至2013年9月为止,一共没收19家公司的抵押金,为3万5460令吉及6780令吉。今年至9月市政局充公13万7133件违法布条、海报及广告牌,发出108张传票,总额2万7000令吉。
他表示,市政局都会先给这些违例公司一次机会,直至第二次再次违法时,市政局才会把违例公司列入黑名单。“布条王”公司已被市局相关委员会列入黑名单,至于将被列入黑名单多久,则交由委员会决定。
他补充,“布条王”被列入黑名单,不代表“布条王”公司为别人印刷的布条不被批准。不管是商业或非商业性质的横幅,只要违法张挂,市政局都会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