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罔顾停工令 导致隔邻房子龟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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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Gadeir承包商在彭亨路进行一项兴建工程,却对槟岛市政局所发出的停工令置之不理,强行动工打桩,导致其兴建单位附近的4间房子及商业单位受影响,因此,槟岛市政局将采取法律行动提控该承包商。

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在巡视彭亨路9号单位后表示,Al-Gadeir承包商在152号单位兴建一座5层楼高及一层地下室停车场的商业单位,但该承包商在201364日接获槟岛市政局的停工令。

然而,该承包商在接获停工令时,基于工程进度是在修建着地下室停车场,因此,该承包商向槟岛市政局上诉,指如果该商业单位的地下室停车场若不能尽快完成,将导致地下水流灌入地下室停车场而可能发生地面及附近建筑崩塌,或滋生蚊子等。

黄伟益说,槟岛市政局为了顾及承包商所面临的问题,只好让承包商先把地下室停车场完成,但承包商却无视停工令,继续动工打桩,导致彭亨路9号、11号、115号及117号屋子及商业单位受到影响,单位内墙壁、地面都多处出现龟裂,单位情况非常严重。

槟岛市政局接获附近单位的投诉后,立即在201310月份及20141月份向该承包商发出2次警告,但承包商却置之不理。

他指责承包商在动工兴建该单位3楼及4楼处并没有设下建筑安全网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槟岛市政局在24日带通执法人员前来对该承包商再次发出停工令,并且引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0项条文提控Al-Gadeir承包商。

他补充说,该承包商必须与另外委任的工程师向受到影响的单位屋主进行商讨修补工程及保险赔偿,以及把所受到影响的单位维修之后,获得市政局的检查通过后才能继续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