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固体废料及卫生管理机构(SWCorp)接手槟州垃圾收集及卫生项目的进展,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行政议员表示,槟州政府早前已于3月26日致函国家固体废料管理局(JPSPN),指有意实施
《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目前正等候当局的同意进行商议。
他说,有意实施上述法令的议程,已在2月28日的第7次槟州行政会议中获得通过,而州政府与国家固体废料管理局进行商议的过程,预计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有最终定案。
他指出,槟州政府与地方政府所设下的条件是,必需确保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及垃圾收集的频率,超出槟州目前正实施的标准。
惟,他指出,目前的阶段仍处于需等候地方政府提交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期间,所进行的固体废物管理服务和公共卫生的相关数据。
他是于周二的槟州议会回答植物园区州议员李文兴,以及峇都兰樟区州议员王耶宗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提及, 实施《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法令)的其中一个好处是,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管理将由联邦政府负责;废物转制能源厂的开发和运营将由联邦政府承担,并指定州政府的一家子公司作为特许公司。
“然而,该法案存在的弱点是让地方政府增加了固定缴纳金,同时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没有参与固体废物设施的规划。”
“尽管如此,第672法令将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卫生监管的统一,以便更加高效、可持续并能够促进循环经济。
他指出,目前已有7个州属通过了第672法令,分别是吉打、彭亨、森美兰、马六甲、柔佛、玻璃市和吉隆坡联邦直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