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来自威北区的地主和发展商,被指在未取得土地规划准证前,私自把他们的土地开发成共管土地(Lot Lidi),而被威省市政厅控上庭。
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在今日的威省市政厅例常会议上透露,涉及是项非法分割土地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已认罪,并被罚款3万5000令吉。
“所有8名被告被指控违反《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7(2)(a)条款,即在未取得土地规划的情况下,未能遵守市厅恢复土地原状的通知。”
他强调,市政厅将坚决采取执法行动,以杜绝类似的非法共管土地开发活动,因这些开发活动对公众利益带来的是弊多于利。
“市政厅呼吁公众遵守所有相关通知和规定,确保威省地区的开发符合可持续城市规划,我们将继续对任何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据了解,“lot lidi”指的是土地业主将一块土地拆分成多个小地块出售,而买家往往无法获得正式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地契),只能收到信托契约(Surat Ikatan Amanah)作为购买凭证。
由于没有正式地契,这类土地不能作为抵押贷款,也无法在业主去世后顺利继承给子女。
自去年以来,威北区(SPU)已记录28宗相关案件,威中区(SPT)26宗,威南区(SPS)7宗。
此外,2024年8月1日,一名被告在大山脚推事庭承认在稻田用地进行土地分割开发,并被罚款2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