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秀琴指出,去年8月至今,槟州政府批准了43项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修复基金(RIBI)申请,总额达173万令吉。
她说,相关委员会是依据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信托基金(TARIBI)指南来评估及审核拨款申请,包括土地及建筑状况、社团注册等。
她续说,所批准的拨款主要用于修缮及维护工作,如重建建筑、维修屋顶、排水系统、墙壁及地板、安装围篱、紧急援助等。
她周三在槟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回答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对于没有准证的非穆斯林宗教场所是否能申请如是维修基金一事,她回应,相关申请将带入会议讨论,并会逐案审核(case by case),也会进行巡视以了解情况。
她解释,根据相关指南,其申请条件是申请单位应是合法社团注册组织,同时需提交土地拥有权文件或土地使用授权书等资料。
峇都蛮州议员古玛在附加提问指出,有发展商献出不合适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地段,包括在化粪池附近等。
对此,林秀琴坦言,有些地段确实不适合作为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因此希望地方政府接受发展商献地前,需考量该地段的合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