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中彩虹花园组屋旁逾200人聚集祈祷,槟州总警长苏海里强调,警方将根据视频,全力追踪相关人士。
苏海里是于周二下午,举行记者会针对网络流传群聚祈祷事件,发表以上谈话。
据知,较早前威中警区主任沙菲益助理警监在接获投报后也亲自到现场,并向祈祷室负责人了解情况。
苏海里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69条文(疏忽而可能传播病毒危害他人)、第270条文(可能散播传染任何危及性命之疾病)及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调查此案。
“违例者一旦被判罪成,在第269条文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于在270条文下被判罪成者,刑罚可高达2年监禁。”
针对是否已有民众被警方开出罚单一事,他强调,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并将在近期内到当地查访出席者。
他促请民众不要对此案作出过多揣测,同时也勿传播有关视频,让警方全面处理有关案件。
他也希望民众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应遵守当局所设下的标准作业程序,如果民众发现违令者,可致电警方做出投报:04-222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