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社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章瑛表示,从今年1月至9月,槟州共有209宗虐待儿童案例。
她说,这些案例分别在威北 21 宗、威中 97 宗、 威南 14 宗、东北县 58 宗及西南区 19 宗。
她继续说明,这些案例当中,涉及性侵的有91宗、身体虐待 42 宗、情绪虐待有 9 宗、忽略照顾 67 宗。
她是在周二于州议会口头询问环节,面对峇都蛮区州议员古玛乐山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表示,国家社会福利局(JKM)在接获投报后,为受害者提供即时援助,包括接获投报后的10小时内,救出相关受虐待儿童。
“当局将把受害者送往医院治疗及检查,此外也会给予心理辅导。”
“当局将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9条文及第30条文下,将儿童交给适当的人照顾及安置在安全的地方。”
她表示,根据当局的分析,虐待儿童的因素和原因,包括了:财务问题、母亲/父亲/监护人/保姆的疏忽、施虐者涉及犯罪、过动儿童、网络影响;母亲/父亲/监护人/保姆的健康问题、交给男朋友,以及同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