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社会发展及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章瑛表示,槟州政府设立了委员会来制定陪月中心的指南,以保障产妇与新生儿在陪月中心的安全。
她在州议会总结环节中指出,陪月中心课题向来都极需关注,因为这涉及产后妇女与新生儿的健康。
“目前陪月中心仅被承认为企业,并由地方政府发出营业执照来运作,但不受《1998 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法令》(第 586 法令)的保护。
她表示,上述所成立的委员会以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为首,并已制定了有关指南。目前该指南正等待槟州行政议会通过。
她冀望槟州政府授权于地方政府,因为只有地方政府才是最适合发出准证予陪月中心的政府机构。
另一方面,她也强调,所制定的陪月中心指南将在槟威两地统一执行,不会出现政策不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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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翁懿娴
摄影:Ahmad Adil Muha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