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3人获得大马公民权,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自2013年2月成立至今,协助了3807人,当中成功解决的案例有1719宗。
受委该计划监督人的槟州行政议员林秀琴说,目前1953宗个案已交由国民登记局和其他政府机构处理,仅有135宗仍在该单位处理中。
她续说,共有2067人士在联邦宪法第15(A)条、第15(1)条、第15(2)条、第16条和第19(1)条 下,提出大马公民权的申请。
对于没有出生证明者,官员共为433人向国民登记局提交延迟注册出生证明申请,120人延迟注册身份证申请,入境准证申请和其他则有1160起。
“在我们的记录中,成功申请获得大马公民权的人士共达112宗,而成功解决出生证明、身份证、入境准证的申请人数共有1607宗。”
她是于周五早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是表示。同时,她也介绍槟州5县的公民权计划助理协调官及联系号码:
叶进强(槟州公民权计划主任,负责东北县)
Velan(西南县)
陈春庆(威北县)
Dasirani(威中县)
Nakulan(威南县)
欲寻求帮助者,可到光大46楼(上午8时至下午5时),或联络04-6505105,Whatsapp 011-56285600(Unit Kewarganegar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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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林秀琴(左四)与新委的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协调官合影,左起:纳古兰、陈春庆、达希拉妮、林秀琴、叶进强及威兰。
——林秀琴促内政部简化申请程序
林秀琴建议内政部修改标准作业程序(SOP),批准在我国出生并拥有大马籍父亲的孩子公民权,其中父亲名字有列入报生纸,或通过DNA检定父亲身份即可。
她续说,对于年满21岁或以上,但仍未获得大马公民权者,内政部可考虑发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临时居留身份证,以便他们工作或在我国升学。
她也说,政府应修改条例,允许所有被大马夫妇领养超过5年或以上,有向内政部提出申请的无国籍小孩,可以获得大马公民权。
她解释,申请大马公民权面对的挑战一般是大马籍父亲未与外籍母亲注册结婚即诞下小孩,或非大马公民所诞下的小孩却被大马夫妻领养。
她续说,因父母涉及造假孩子报生纸而违反1959年国家登记法、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2007年修 正),导致原为大马公民的孩子丧失公民权。
对于持红登记申请大马公民权的老人,她认为,当他们的申请被拒后,应告知他们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和理由,并提供他们上诉机会。
——3人获公民权开启人生新旅程
经过漫长的10年,来自吉打州的林慧期(16岁)在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的协助下,终于在昨日(9日)收到内政部批准信,开启人生新旅程。
她是于2014年11月16日首次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并于约2年前向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寻求帮助,如今得偿所愿,令她感到非常高兴。
“以前没有公民权为生活带来挑战,也不敢想未来,现在就不用担心读书、升学及工作问题,我希望将来可以成为老师或律师,回馈社会。”
尚在就读中学的她,在父亲林来福(57岁)及来自缅甸的母亲杨彩清陪同下,与林秀琴会面。
杨彩清感谢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的付出,更形容孩子成功拿到公民权,比中马票都开心。她也勉励其他申请者不要放弃,相信守得云开见天明。
另有2人也接获好消息,她们是来自槟城的蔡嘉妮(18岁)和吉打州的黎芝萱(21岁)。
目前就读中六的蔡嘉妮,于2014年第2次向国民登记局申请,本月2日收到内政部信件;在吉隆坡上大学的黎芝萱,于2016年第3次申请,11月9日收到批准信件,由父亲黎国良(50岁)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