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民联候选人向槟州反贪污委员会投报大选期间所进行贿赂选民的组织,并要求警方及反贪会彻查贿选事件。 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陪同民联候选人前往反贪会举报大选期间贿赂选民事件后召开记者会表示,在槟岛和威省报案的民联候选人为公正党直落巴巷州席候选人拿督阿都哈林、公正党槟榔东海州席候选人阿末查基、公正党直落斗哇州席候选人诺哈雅蒂、公正党浮罗山背国席候选人巴蒂雅、伊党本南亚州席候选人罗斯迪、伊党峇六拜州席候选人阿斯娜、公正党柏淡州席候选人赛米克尔。 他说,报案的候选人是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10(a)条文作出投报,根据此法令,大选期间,无论前后,直接或是间接,给予或是借出、提供金钱或是礼物,或作出承诺,以影响选民投票,将构成贿选罪名。 他指出,候选人们已收集到彩券及清单来证明多个选区有出现派钱活动,有关清单是民众在一马活动中取得,清单上有着各选区的赔率价格,所以向反贪会及警方报案,希望能够彻查这项金钱贿选活动。 峇央峇汝区国会议员沈志勤陪同民联候选人前往反贪会举报大选期间贿赂选民事件后召开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