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廉价屋牟利? 佳日星:违例者将受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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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日星(中)在记者会上呼吁人们不要知法犯法,别在取得州政府分配的廉价及中廉价屋后,转眼就在网上出租牟利。同时出席者为苏继良(右1)及黄来明。

 

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行政议员促请民众不要知法犯法,别在取得州政府分配的廉价及中廉价屋后在网上出租牟利,否则将遭到州政府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包括将有关单位收回!

 

他指出,州政府提供廉价屋的目的,是为了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拥有有一间属于自己家庭的房子。

 

"这点购屋者们都应该很清楚,因为当他们购买政府分配的房屋前,都必须签署一份宣誓书,承诺有关房子只供自己家庭居住。"

 

他说,遗憾的是,州内目前有数千个廉价屋主却违反自己的誓言,把分配到的房子出租予本地人及外劳牟利。

 

"其中一些更是属于两年前批准的新计划,这足以证明有关屋主根本不想在这些单位里居住,而只是想利用廉价屋来牟利。"

 

佳日星是于1219日在其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时发表谈话。同时出席者为大马产业经纪公会槟州分会主席苏继良及前主席黄来明。

 

他促请这些违例者们别那么自私,因为当他们在利用这些房子来赚钱时,却有超过25000名申请者依然在苦苦等待,渴望让家庭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

 

,一些地区如双溪槟榔、彭兰哥打、亚依淡、植物园等的情况更是严重,当局也会向这些地区的州议员们进一步了解详情。

 

他提醒所有屋主们遵守自己的诺言,因为宣誓书上明确指出,一旦他们将有关单位出租,州政府将有权力收回该单位,同时也无需给予任何赔偿。

 

"同时,违例者也可在刑事法典420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1年至10年的监禁。"

 

他续称,当局已指示法律顾问进行研究,并会采取行动对付违例者。

 

另外,苏继良指出,该会将全力支持州政府,并号召会员们不为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单位招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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