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7间2级古迹老店屋遭市政局文化遗产局揭发修复工程进行时,违建屋后地板及增建厕所,而这7间店屋是曾担任槟市政局主席的民政党槟州前主席拿督丁福南拥有产业;当局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停工法令,但业主4度无视停工令。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行政议员表示,7间门牌号码为76,78、80、82、84、86、88号的大街店屋在2013年10月18日向槟岛市政局申请维修及修复工程准证,但今年2月26日遭市政局文化遗产局揭发修复工程已超过原本槟岛市政局所允许的修复范围,因此当局引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向业主发出停工令。
他说,在今年7月及10月之间,市政局派出特别执法小组采取行动,但业主拿督丁福南无视市政局停工令,大街7间2级古迹老店屋至11月初仍进行维修工程。
他坦言,若业主仍无视停工令,槟岛市政局将 可起诉业主。
曹观友于11月8日巡视大街2级古迹老店屋后指出,大街店屋违建将交由市政局决定,但若业主无视停工令,市政局可将案件带上法庭。
他说,大街7间店屋申请修复工程超过市政局修复古迹指南范围,市政局也可以罚款业主,因此,他促请业主申请修复工准证手续,别使用走捷径的方式。
另外,针对观音亭必须在12月31日前把临时遮棚及围栏拆除一事,他说,临时篱笆及遮棚是为修复观音亭工程而临时建起的,但工程为期至今已 3年,市政局执法人员也多次参开取缔,观音亭理事会必须将临时遮棚拆除。
“临时建起的遮棚及围栏影响观音亭建筑原貌,更有不少人担心遮棚及围栏成为永久性结构,因此,市政局将发出最后限期,否者市政局执法单位将在12月31
日后把遮棚及围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