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方美铼指出,槟州政府计划2024年下旬,在峇央峇鲁阳光广场10公里范围内展开“共享电动滑板(e-scooters)计划”,希望有助于减少路上的车辆。
他说,电动滑板是属于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至今还不被允许在公路上使用,不过,在试跑计划展开后,电动滑板车是被允许行驶在特定范围的人行道。
“希望借由该计划,减少在道路上的交通工具,若取得良好反应,不排除将该计划扩大至工业区,让住在该处的居民能使用电动滑板车到工业区上班。”
他是在回答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提问有关电动滑板车也是否属于电动车一类时,如此回应。
方美铼也补充,目前该计划锁定地区的基设已获得提升,同时明年也将进行第3期的提升基设工程。
“提升基设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已经完成,第三期提升工程已发出招标,以连接到工业区一带。当基设工程完毕,并获得大马道路安全研究所(MIROS)确认后,就可以在该处实行试跑计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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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鉴定试行区基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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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槟市厅目前已要求MIROS设定日期前来鉴定共享电动滑板试行区的基设安全,一旦测试通过,槟市厅将发出公开征求建议书,让有兴趣参与电动滑板试行计划业者参与。
他说,有意竞标的业者须考量电动滑板停放处。同时,基于电动滑板只能在特定地区行驶,业者需要提供一旦行驶超出特定范围后自动熄电等的系统与功能,以限制使用范围。
他也指出,电动滑板车将会与人行道共用车道,因此也会限定电动滑板车的速度。
“槟岛市政厅目前已在草拟共享电动滑板行驶指南,未来一旦试行计划成功,槟市厅就需向交通部申请宪法颁布,让电动滑板车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