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平起诉曹观友诽谤案败诉 曹观友:证明我说的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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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透过民事诉讼起诉槟州首长曹观友诽谤案败诉,曹观友感恩法庭作出的判决,证明他所陈述的言论皆属事实。

被询及胜诉是否感到开心时,他表示,本身以平常心看待结果,并认为此事件其实不必闹上法庭,在完成此案件后他将继续本身作为首长的工作,不会受到此事影响。

“我认为其实不必要上到法庭,不过既然已经把案件带上法庭,而法庭也作出判决证明我所发表言论不存在诽谤,我对此非常感恩。”

他是于周二上午,在出席槟州立法议会后面对记者提问时,这么指出。

周二上午,槟州高庭针对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透过民事诉讼起诉曹观友诽谤案做出判决,驳回陈国平指控,并令他需支付5万令吉堂费。

这起诉讼是以线上方式进行案件管理,诉辩双方由各自代表律师跟进案件相关程序,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是拿督郭树顺,曹观友的代表律师为谢英顺。

陈国平在起诉书中指曹观友去年12月1日及6日召开记者会,对他发表虚假和诽谤性言论。双方曾于今年5月进行调解但不果。

郭树顺今早宣读判词时表示,高庭裁定曹观友的诽谤性言论并非诽谤,而是无恶意的事实陈述。

“曹观友在记者会指银禧老人院的劳工宿舍计划需要公开招标,因为银禧老人院并非州政府所有,而是公共组织,并非陈国平的私人财产,是一项事实陈述。”

“曹观友的辩护理由,包括事实的真实性、公平评论和特权,已经成功获得证明。”

“我认为,这些被指控的言论并不像陈国平所说的那样具有诽谤性或暗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