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未来发展土地”新税制生效 设三类别征收税务

whatsapp image 2024 03 19 at 1.05.09 pm 槟州“未来发展土地”(KMH)新税制,即日起生效。左起为洛曼、方美铼及孙达拉祖。

为减轻地主缴付土地税务的负担,槟州执法单位(PBN)已于3月6日通过槟州“未来发展土地”(KMH)新税制,即日起生效。

当局将采用三种缴税方式,即地主在申请发展上述类别土地,抑或是转换发展用途条件(Pindaan Syarat Nyata)时,可依据个别的情况被征收税务。

在该新税制下,地主需缴付的税务介于最低2000令吉至最高2万令吉,抑或是特定的情况下只需缴付名义利率(Kadar Nominal)1万令吉。

而以往有关税务费用一律根据槟城土地规则(Penang Land Rules),税率为土地市场价值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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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美铼:过往缴税方式形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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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表示,一般拥有“未来发展”(KMH)土地用途条件的土地,都是未有具体的土地发展计划情况下,由地主预设的土地发展用途来被征收税务。

换言之,若预设为“未来发展”(建筑)土地用途条件下,地主将依据商业单位税率计算法来缴付地税;若是“未来发展”(住宅)土地用途条件下,则需依据住宅税率计算。

他指出,在过往,地主若确定有关土地的发展用途后,在向当局申请时,需再缴付多一次的税务,税率以土地市价的5%为准。这无疑让地主前后缴付了两次税务,是极大的负担。

他是于周二在光大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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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分三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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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通过这新税制下,地主在缴付第一次税务时,将土地列为”未来发展土地“用途,当地主较后申请发展或更改用途条件时,则根据三大类别来缴付税务,如下:

【第一类:名义利率(Kadar Nominal),税额:1万令吉】

在这类别中,当地主申请有关土地发展用途时,若与之前预设的用途条件一致,没有作出任何改变,仅需缴付该1万令吉税额。

【第二类:最低2000令吉税额至最高2万令吉税额】

在这类别中,地主申请更改已获批的未来发展土地条件或用途(Pindaan Syarat Nyata ),需依据土地市价5%的缴费,但是税额定为最低2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

【第三类:依据土地市价5%的税额】

在这类别中,地主申请转换土地发展用途类别,比如住宅发展用途,更改为商业用途,需要依据土地市价的5%来缴付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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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发展用途”土地无需二次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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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美铼也补充,如果地主在此之前已将土地申请为”综合发展用途“,则不需要缴付上述的二次税务。这是基于地主在此之前所缴付的税务已是最高。

当天出席者包括:槟州房屋与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孙达拉祖、土地及矿物局(规划与发展)副总监莫哈末法鲁立占、 土地及矿物局发展部首席助理主任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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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翁懿娴
摄影:Noor Siti Nabilah Nooraz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