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将致函国家安理会 申请紧急法令下召开州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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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州政府将致函国家安全理事会,以申请召开槟州立法议会。

他说,根据总检察署(Jabatan Peguam Negara)给予州法律顾问的意见,在紧急状态期间,紧急法令第15(1)(b)条文阐明,即使国会没有召开,州议会可在州行政议会(MMK)的劝告下,由州元首向国家元首建议召开。

他续说,在州元首及国家元首的讨论中,国家元首可在紧急法令第15(1)(b)条文下,作出任何考量。

“这是因为紧急法令赋予的权力与疫情相关,需先提交州议会召开日期的建议予国家安全理事会,以采取适当行动,因此我们会致函国家安全理事会,以获得复会许可。”

他周二在“槟州议员咨询特别会议”闭幕致词时指出,此次是全新的体验,让州议员履行人民代议士的责任,若未来数月仍未能召开州议会,而众议员可表态是否再度举行“槟州议员咨询特别会议”。

***首长:下调候选人年龄需修宪***

此外,曹观友表示,18岁投票已在国会通过,因此相信将不成问题,因为此事为中央政府及相关机构权限,但若要下调候选人年龄则需修宪。

他解释,州宪法中有条文阐明候选人资格,即候选人需21岁以上。

因此,他说,槟州青年及体育行政议员孙意志积极通过质询会议、问卷调查,以了解及收集大家对此的意见。

“我们会继续跟进此事,若州议会复会,或将辩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