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海墘新路两栋古迹建筑屋主,入禀法庭挑战槟州政府以征地法令来征用有关建筑,做为古迹教育中心一案,槟州政府将提出上诉。
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有关案件源于州政府征用上述建筑,做为古迹教育中心用途,而早前该建筑持有人也已经同意,并且收下州政府的赔偿。
“可是屋主却在时隔一段时间后,入禀法庭挑战槟州政府是否有权力,引用征地法令来征用有关地段做为教育用途。”
“对方的论证是教育属于中央政府管辖,州政府并没有这方面的权力,法庭在之后也判决了对方胜诉。”
询及上诉案件如今的进度,他表示,由于案件已经判决,有关已经正在进行中的计划被迫喊停,并且与承包商提早解约。
“这项由槟州发展机构所负责的项目,已经完成了初步的修复工程,但如今已经停止一切工作。”
他说,槟州政府如今被献议一些折衷方案,当局将给予考虑,但上诉一事也将同时进行。
他强调,槟州政府尊重法庭判决,但还是会基于两点提出上诉,即原告提出诉讼的时间性,以及州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合法性。
“我们有信心能够说服法庭,在上诉时给予更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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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黄国伟
摄影:Noor Siti Nabilah Noorazis
影音:Darwina Mohd. Daud